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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复兴有我 唱响青春之歌”关于举办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史正洋审核:复核: [发表时间]:2022-10-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现我校青年学子在党的领导下成长进步的时代风貌,展现我校美育教育成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校团委特举办“强国复兴有我 唱响青春之歌”校园歌手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青年歌唱者协会、社团管理部

二、活动主题:

“强国复兴有我  唱响青春之歌”

三、参赛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校生

四、参赛曲目要求:

选手可采取独唱、对唱、合唱等多种表演形式;美声、民族、流行等唱法不限;可自带乐器、乐队伴奏。不允许伴舞。

五、赛程安排:

1.海选:10月26日-29日报名,10月30日进行海选,接受各团总支、社团推荐,学生个人报名。选手自选歌曲进行演唱,清唱,无需准备伴奏限时2分钟;

2.复赛:(2022年11月2日晚自习,地点:另行通知)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依次登台演唱一首歌曲,曲目、伴奏自备,限时5分钟。

3.决赛:2022年11月4日,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抽签顺序依次登台演唱一首歌曲,曲目、伴奏自备,限时5分钟,评委依次进行打分

(备注:比赛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工作实际随时调整,若受疫情影响,工作人员将另行通知选手。)

六、奖项安排:

根据决赛成绩评定,占比为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

七、评分标准及其他事项:

1.评分标准:比赛采用百分制,请详见附件1;

2.比赛服装、伴奏、乐器需选手自备。参赛单位和选手于10月29日前将比赛伴奏以及报名表(附件2)发到工作人员邮箱2732397642@qq.com 命名格式统一为:单位+选手姓名+比赛曲目,伴奏统一要求为MP3格式。逾期未发送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自动弃权;

3.决赛当天下午,请尽早到场熟悉比赛场地,进行试音;

4.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赛内容、规则、奖项设置等大赛有关事项进行合理调整;

5.比赛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工作实际随时调整,若受疫情影响,工作人员将另行通知选手。

八、活动负责人:

潘庆雷19862093235

夏俊杰 15065646629  

孟子涵 17753455534        

工作qq群:368317961


共青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