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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发布者:杨晓博审核:复核: [发表时间]:2024-01-10 [来源]: [浏览次数]: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05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及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遴选标准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担任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团成员或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端正,有强健的身体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突出的工作能力,群众基础扎实,善于团结同学带动群众,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敬业奉献、实干苦干的精神。

(三)未曾受到校纪处分。

(四)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原则上需位于前30%。

(五)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遴选环节

(一)第一阶段

1.考察:由团委老师和学生会负责人组成选拔工作小组,对参选人本人、参选人所在部门同学进行书面调研,充分了解参选人个人基本情况、过去一年工作情况、未来一年工作设想等。

2.笔试:竞聘者按照规定时间到学生会组织的公开笔试地点参加笔试,考核竞聘者综合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情况,综合分析考虑,确定复试人选并进行公示。

3.面试:线上线下结合召开常任代表会议,主席团竞选者按照顺序进行竞职面试。每位竞聘人展示自己PPT并竞职演说(约5分钟)和现场提问答辩(约3分钟)学生代表现场投票,评委老师打分。

(二)第二阶段

共青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共青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委员会设主席团成员5名。经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批复原则同意,提交共青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06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学生委员会主席团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选举时,实到会的委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五分之四,选举方可进行。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栏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选票一律用书写色为蓝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填写。书写要认真,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均为无效票。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方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次进行选举。选举设监票人1名,由会议主持人从到会的委员中提名产生,经全体委员通过,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设计票人2名,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委员不能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会场设一个投票箱。投票时,监票人先行投票,然后委员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监督计票,并报告计票情况。

监票人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者名单。当选的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名单均按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批复的候选人顺序排列。

本选举办法经共青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07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1月26日

08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第十二次学生委员会委员名额及候选人

第十二次学生委员会委员拟设21名,提名候选27名;

二、代表的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专生;

2.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3.学习认真,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

4.自觉遵守和维护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能积极参与学生工作,为广大学生所信任和拥护;

6.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积极主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三、选举办法

1.由各系部团总支严格按照代表条件进行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酝酿工作,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报同级党组织、校团委同意后,提交各系部学代会讨论,按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实行差额选举产生校第十二次学代会代表。

2.校第十二次学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第十二次学委会委员按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由校第十二次学代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3.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超过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 1%;其中校、院(系) 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 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 25%。代表选举以各院系为单位,根据各选举院系学生会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4.学生会主席团由校第十二次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5.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计票人3名,由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6.选举时到会代表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7.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如赞成,不作任何符号;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划“×”;如弃权,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如另选他人,将其姓名填在不赞成的候选人下方空格内,另选人应是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

8.选举一律用碳素笔填写,符号要正确,位置要准确。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亲自将选票投入指定的票箱。

9.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如填写不清楚或不准确,该部分无效。

10.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得票多者当选;如果被选举人获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11.本选举办法经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09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引导和支持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健全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增强学生会组织成员服务广大同学成长成才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提升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工作主要包括述职汇报和综合评价两部分,其中综合评价主要是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述职汇报主要是通过述职的方式评价其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第五条 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至少一次。

第二章 评议程序

第六条 综合评价主要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学生会组织进行评价,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思想政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积极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

道德品行: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服务广大同学宗旨意识。

学习情况:学习勤奋,学习综合成绩排名于上学年或上学期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工作成效:任期期间能积极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人、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并帮助有效解决,善于组织开展符合岗位职责的工作,成效显著,同学满意度高。

纪律作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履行《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宗旨意识强,没有出现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符的不良行为。

第七条 述职汇报主要通过述职的方式评价其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占总成绩的50%。述职内容要求精准到位,不说空话、套话;述职完毕后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并由评议会对其进行测评打分。

第三章 评议结果

第八条 述职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结果及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布。根据述职评议结果及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生会组织成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整改到位。

第九条 述职评议结果将作为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在选拔任用、评奖评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各系学生会组织可在系党总支领导、团总支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33E6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山东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handong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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