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创建优质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对社团科学、高效、有序地管理。根据我校社团开展情况,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秀社团社长、优秀社团成员、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所有在学校正式注册2年以上的学生社团均可申报参与此次评选。
二、评选要求
1.规章制度完善。社团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备,活动档案规范,能严格遵守学院关于社团管理的各项规定,享有良好声誉;
2.组织团结有力。社团负责人需经民主选举产生,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社团成员团结友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积极主动;
3.活动规范有效。社团活动学期初有计划、每月有总结、活动中有记录,每月能够开展至少2次以上的活动,活动要达到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深受社员欢迎、参加人数相对较多、影响范围较广,对直接和间接参与的学生产生了积极的教育作用;
4.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社团社长、社团成员适当加分。
三、优秀名额分配情况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社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报相应材料,逾期不交则视为自动放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社团;
(2)不服从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管理的社团;
(3)机构组织涣散,违反社团管理规定,没举行活动或取消次数超过三次的社团;
(4)每学年初限期内不注册或者注册资料不齐全的社团;
(5)进行与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社团。
3.请于5月1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盖章交到校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团委安丛笑AIC邮箱。